2018-05-28 來源:明港勤務大隊 作者:李代余 田連合
![]() 圖片來源于網絡 2018年5月7日上午9時15分許,正在107國道1016公里處執(zhí)勤的明港勤務大隊民警、輔警通過稽查布控系統(tǒng)發(fā)現(xiàn):正在107國道行駛的、號牌為豫QH***9的白色比亞迪小轎車是報廢車輛。執(zhí)勤人員遂將該車攔停盤查,發(fā)現(xiàn)該車2013年后就沒有參加年檢,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,執(zhí)勤人員遂立即將該車及駕駛員劉某有(男,信陽市平橋區(qū)邢集鎮(zhèn)人,持B2型駕駛證,證號:413023197*********7)帶至大隊進行進一步調查。經網上信息比對,大隊民警驚訝的發(fā)現(xiàn),該車當前狀態(tài)為:查封、違法未處理、逾期未檢驗、達到報廢標準。在車輛報廢后的時間里,駕駛員竟然駕駛著這輛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車輛招搖過市。民警立即對劉某有進行了交通安全教育,向其指出了駕駛報廢車輛的安全隱患及可能產生的種種不良后果。同時立即將該劉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上網。 得知自己的B2型駕駛證將被吊銷,借口回家籌錢繳納罰款的劉某有一去不回,就是不愿接受交警部門的處理。大隊法制室工作人員積極工作,多次通知劉某有到隊處理,5月23日上午,被多次催促實在無奈的劉某有來到大隊。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規(guī)定,明港勤務大隊對劉某有處以罰款1000元,吊銷駕駛證的行政處罰。 |